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七海巡隊會同其他查緝機關,於101年2月29日在宜蘭縣東澳距岸0.1海浬處,查獲2艘管筏載運大量疑似私菸,查扣疑似私菸約8萬7,500包,市價近新臺幣350萬元。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7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菸酒管理法第46條第4項規定:「輸入私菸、私酒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請業者勿以身試法,以免遭受重罰。
宜蘭縣政府秉持維護民眾健康及打擊不法之決心,將持續加強取締,亦亟需消費大眾及菸酒業者與本府共同協力打擊犯罪,為縣民健康把關;民眾如發現不法之菸酒,請撥宜蘭縣政府菸酒檢舉專線:03-9251188,或直接打消費者權益專線「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