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自101年1月3日進行第二波年節食品抽查市售蘿蔔糕、年糕、發糕計10件、金棗蜜餞計10件,檢驗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漂白劑(二氧化硫)、人工甘味劑(糖精、環己基磺醯胺酸鹽、對位乙氧苯脲、醋磺內酯鉀)及著色劑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原味金棗」蜜餞之環己基磺醯胺酸鹽(cyclamate)超量添加,與規定不符,該不合格產品除立即勒令販賣商下架外,並移請製造商所在地彰化縣衛生局依規定處辦。
劉建廷局長再次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年節食品時,利用簡單幾個步驟:多看、多聞、多比較,切勿貪小便宜,向來路不明的攤商購買食品。另外,倘要自行烹煮年菜,請把握「5要」:1.「要洗手」,調理時手部要清潔2.「要新鮮」,優先選用新鮮食材烹調3.「要生熟食分開調理」,生、熟食材的刀具及砧板應分開使用,不可混用4.「要徹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70℃5.「要注意保存溫度」,食品保存低於7℃,室溫下不宜久置。
消費者如欲查詢不合格食品資訊,請登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宜蘭縣政府衛生局(http://www.ilshb.gov.tw)查詢,或逕洽食品藥物管理科:03-933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