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於本(100)年7月29日,以署授食字第1001302255號公告:「於本(100)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塑化劑污染食品之處理原則』,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為因應中央該公告,宣布宜蘭縣「因檢舉而查獲違反添加塑化劑污染食品之檢舉獎金」及「食品未受塑化劑污染安心自主衛生管理商店標章」同步停止適用。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表示,原「因檢舉而查獲違反添加塑化劑污染食品之檢舉獎金」,受理時間至本(100)年9月30日止;另「食品未受塑化劑污染安心自主衛生管理商店標章」效期,至本(100)年8月31日止。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劉建廷局長表示,雖然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的風波已經平息下來,但該局仍會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持續為民眾健康把關,並將以跨局處合作及產學合作的模式,採取加強食品源頭管理、增列市場監測抽驗項目、查核食品包裝及食品容器之衛生標準等食品管理措施,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民眾若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諮詢電話:03-9332634轉23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