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近來接獲民眾陳情縣內部分不肖寵物販賣店或寵物用品零售店,業者未具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卻為寵物施打預防針甚至開刀。其中一個陳情案例,陳情人表示羅東鎮某寵物店為其小狗進行剖腹生產手術,手術之後,小狗身體開始會莫名發抖,經動物醫院獸醫師檢查後,發現可能因前次開刀手術不當縫合,或開刀器具消毒問題造成子宮蓄膿;事發後,畜主詢問該寵物店開刀時使用何種麻醉等相關問題,寵物店皆拒絕回覆。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表示,當您的寵物受傷或生病時,請務必帶牠至合法的動物醫院,由專業的獸醫師(佐)為牠進行診斷及治療。因為動物受傷或生病,如果不是帶至合法的獸醫診療機構,交給專業的獸醫師(佐)進行治療,極可能會發生下列情形:
一、誤診、用藥過量、疫苗注射過敏、外科手術縫合不當、麻醉使用不當。
二、診療設備不完善、器具消毒不全造成細菌感染。
三、藥品來源不明。
四、發生醫療糾紛將求償無門。
此外,動物保護法第11、30條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予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又獸醫師法第5、30條規定獸醫師執行業務,係指診斷、治療、檢驗、填發診斷書、處方、開具證明文件。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特別提醒家中有飼養寵物的民眾,為了您家寵物的健康,切莫帶寵物至寵物販賣店或寵物用品零售店進行動物醫療行為,此舉動畜主本身亦會觸犯動物保護法;另如果發現不肖的寵物店業者,為寵物進行診斷及治療行為,請提供具體事證儘速通報本府農業處畜產科(電話:03-9251000轉1542)。宜蘭縣全縣目前合格動物醫院20家,名單如附件,提供民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