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路口常因民眾未能遵守路口路權而發生交通事故,為了維護路口行人安全,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積極推動「車讓人」及「行人優先」的路權觀念,並自8月15日起至8月底前全面運用本縣各廣播電台(由警察局交通安全宣導團成員)、有線電視台現場call-in、跑馬燈等媒體,針對本案主題「路口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及「停等紅燈勿超越停止線」加強宣導。
另警察局規劃於8月27日至31日動員協勤民力、警察志工執行路口實地宣導,由各分局分局長率隊在轄區人、車潮匯集之重要路口、處同步實施現地宣導,另各分局市區分駐派出所每日8時至20時巡邏勤務亦加強路口勸導工作及發送宣傳單,期藉由路口密集宣導,提醒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建立「車讓人」及「行人優先」的禮讓美德與路權觀念。
宣導期結束後,自9月1日起將針對「未禮讓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2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路口未減速慢行─第44條1項2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停等紅燈超越停止線─第60條2項3款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等違規行為嚴加取締,希望藉由宣導、勸導至加強執法,以提醒駕駛人守法尊重路權,至路口時減速慢行,建立禮讓行人及行車秩序之觀念,以免造成意外,減少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