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庭萱/宜蘭報導】基本工資,業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6年6月22日以勞動2字第0960130576號公告發布調整為採月薪者每月新台幣1萬7,280元,採時薪者每小時95元,並自96年7月1日生效。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指出:雖有別於以往,這次並未發布按「日」計酬之基本工資,然依據相同法理,按日計酬者之「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8小時內,當然不得低於每小時95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另採日薪、時薪勞工允認已給付例假日工資,例假日只須給假,不必外加例假日工資)
現值暑假期間學生、打工族利用暑假期間打工賺取學費,打工學生皆很關心雇主如何計算給付工資,因此諮詢電話不斷,更有打工學生反映雇主給付之時薪低於基本工資,另逾法定正常工時8小時以後,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辦理,要求政府應該處理一下吧!
宜蘭縣政府勞工處特別呼籲本轄各事業單位確實遵守上揭規定,倘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違反上揭規定,已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得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罰鍰處分,為促進勞資和諧,避免延伸勞資爭議案件,再次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本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服務電話03-9251000轉 1481~1483。歡迎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