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熱心公益,積極努力的宜蘭縣籍游旺欉諮議員及尤松雄諮議員於臺灣省諮議會第六屆第四次定期大會第十五次會議中分別提案,大要內容為:
一、宜蘭縣暫定「竹安溼地」,歷經四年多毫無作為,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建請內政部撤銷核定,廢止原公告案。
二、竹安溼地廣達一千多公頃,政府應該向當地民眾說明溼地範圍內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讓民眾了解自己的權益。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重視游旺欉諮議員及尤松雄諮議員的提案建言,特專函請內政部陳威仁部長惠予關注參採。獲陳威仁部長箋函復略以:
一、竹安濕地,原於100年1月公告為國家重要濕地(地方級),據以補助地方辦理濕地保育、復育及教育等工作。經104年2月2日「濕地保育法」施行後,依第40條規定 應視同暫定重要濕地,辦理檢討及再評定作業。宜蘭縣政府爰於104年6月29日及30日舉辦先期座談會與民眾溝通,說明竹安濕地後續將循法定程序檢討。
二、本部營建署已於104年9月函請宜蘭縣政府同意協助辦理檢討作業,俟縣府彙整土地所有權人意願及研擬完成重要濕地評定分析報告書後,本部將循序加速審理作業,並將當地民眾權益納為該濕地評定之重要參考。
竹安濕地是內政部為辦理「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生物多樣性組行動計畫-「完成重要濕地與珊瑚礁區域分布圖」,請各方推薦及評選後,在96年12月20日「全國公園綠地會議」中公布的75處國家重要濕地之一,並公開舉行授證儀式,目的在規範政府須優先將資源投入重要性較高的濕地。
林政則政委兼省主席對游旺欉諮議員及尤松雄諮議員所提的建言,非常敬佩與肯定,認為宜蘭縣竹安濕地的劃定,確已嚴重影響到農、漁民的生計及土地的價值,請內政部與宜蘭縣政府重視農、漁民的訴求,重新檢討濕地範圍的合理性,與地方達成共識。並考量土地所有權人意願調查,作為辦理範圍檢討時重要參考依據,讓人民的生計與與自然生態保護之間均能兼顧,創造雙贏。
圖片省府新聞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