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格颱風與東北季風的共伴效應持續影響,宜蘭縣已有超大豪雨發生。依據「宜蘭縣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住屋遭水淹自室內地板起算,淹水達50公分以上,致影響其生計者,每戶發給新台幣1萬元;住屋遭受災害致財物損失影響其生計者,每戶發給新台幣2萬元。
若民眾有淹水受災事實,災後1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向村里辦公處申請查報,鄉鎮市公所派員複查及填報天然災害勘查報表,請民眾檢附受災資料如:1.房屋合法證明;2.受災照片至少3張(照片請說明內容);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若民眾欲申請財物損失2萬元補助者,須檢附災害損失估價單或收據、發票(2萬元以上);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倘有申請疑義,請洽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或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電話(03)9328822分機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