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庭萱/宜蘭報導】98學年度第1學期「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就學補助」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補助對象為92年9月2日至93年9月1日間出生且實際就讀縣內立案公、私立幼稚園之滿5足歲幼兒及依法令核定緩讀並安置於宜蘭縣立案公、私立幼稚園之學齡兒童,均可提出申請。
一、補助是依教育部「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辦理,以下所稱家戶年所得、利息所得、薪資所得依96年度計算【計算對象:家長(或監護人)及幼童】,補助標準及額度如附件。
二、計畫之補助費用係指學雜費及部分代辦費,但保險費、家長會費、交通車資等項目之費用不在補助範圍。
三、以上補助對象,除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庭外,排除家戶擁有三筆以上不動產且經濟價值合計逾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在10萬元(含)以上者。但不動產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非屬私權利自主處分經濟價值者(如土地為水源、綠地保護區或訟爭中且不能處分之不動產),得檢附相關資料,個案認審。
四、就讀縣公立國幼班,家有一名子女家戶年所得總額逾60萬元;家有二名子女家戶年所得總額逾70萬元;家有三名子女家戶年所得總額逾80萬元者,補助其2,500元。
此項補助不得與其他幼教補助重複請領,請家長於98年10月15日前向幼童就讀之立案公私立幼稚園申請。
此外,教育處呼籲家長,應為家中幼童選擇合法立案之幼稚園就讀,以免無法獲得幼教相關補助。宜蘭縣合法立案之幼稚園名單均公告於宜蘭縣幼教資源中心(網址:http://serc.ilc.edu.tw/presch/link/school/school.asp),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