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魁奇/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為關懷縣籍五十噸級以下漁船船主,多屬家計困難階層,在遭逢海難事故時,全家經濟經常陷入困頓,生活無依之窘境。宜蘭縣縣長呂國華要求農業處與漁業管理所,於98年度編列新臺幣350萬元經費,補助其申辦漁船保險,以減輕其保費負擔,提供基本之產險保障,使漁船主萬一於所有漁船,發生意外時得減少損失,本案感謝宜蘭縣議會全體議員支持通過,宜蘭縣政府將依規定處理保險,以嘉惠全縣五十噸級以下漁船。
本項措施補助對象以宜蘭縣縣民且船籍為宜蘭縣籍之未滿五十噸級動力漁船(筏)為限,並由頭城區漁會及蘇澳區漁會受理漁船主投保申請,各漁船主於一個月內,可以向所屬漁會洽詢相關投保資訊並申辦投保事宜。經審核通過得投保者,除中央之補助外,宜蘭縣政府亦將提供補助,其中未滿二十噸者,宜蘭縣政府補助保險費15%;二十噸以上未滿五十噸者,宜蘭縣政府補助保險費30%(最高可補助至投保金額50萬)。
宜蘭縣政府漁業管理所表示,本項保費漁船主無需負擔,投保申辦期限自即日至98年9月30日止,敬請各漁船主把握申請時機,踴躍參與投保,以保障當所屬漁船,不幸發生意外時得以獲取基本補償,以維漁業經營之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