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庭萱/宜蘭報導】鑑於邇來溺水事件頻傳(臺北縣大健邡⑤韝恲鸕邡⑤鞳^,造成人命傷亡,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特別籲請各學校及民眾,加強注意防溺並巷學童及家長宣導於,戲水時應特別注意自身安全,且家長應要求子女切勿到危險水域戲水,以避免溺水事件發生。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並藉此呼籲民眾,前往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時,應特別熟記戲水安全注意事項,以確保戲水安全。
戲水安全注意事項:
一、選擇安全的游泳場所:應在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游泳,並聽從指導及勿超過警戒線最安全,避免到不明地形、溪流、河川、水圳、湖泊等地方游泳。
二、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
三、不要在水質不清或受污染的溪流中游泳。
四、在水庫下游作水上活動,要特別注意水庫洩洪資訊,以免被困沙洲或被水沖走。
五、遇到大雷雨或地震發生時,應立即離水上岸,轉往安全處所躲避。
六、若看到上游山區烏雲密佈或聽到上游傳來隆隆聲響越來越大或溪水變色及水面忽然上升,這是山洪瀑發的前兆,務必立即離開水面,轉往高處躲避。
七、深潭、野塘、水埤等處,水質多不佳,深度不明,水底雜物多而屬泥沼地,容易導致受傷或陷入泥沼,故不應避免在該地區戲水。
八、若遇溪水瀑漲,被困岩石或沙洲,應保持冷靜,等待救援,或尋找可助浮且耐沖刷的東西,萬一被水沖走時,可將物品置於身體下方,以免身體直接被撞傷。
九、若不幸被溪水沖走時,身體應仰姿保持腳在前頭在後,以免被撞傷,看到前方水面有高浪,即表示水底有巨石,應設法避開,如轉彎處,應游向內灣緩流處,即可順勢上岸。
十、到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應有家長陪同,或結伴互相照應。
十一、過飢、過飽,有醉意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
十二、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入水。
十三、不可以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標示區域游泳,亦不可在航導、港區、礁岩區及碼頭游泳。
十四、不明地形或水深處均不宜跳水。
十五、游泳時應穿泳衣泳褲,不可穿牛仔褲入水,若有人溺水時除大聲請求支援,並察看四周是否有救生器材(救生繩、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球等),作岸上施救或打119求救,如未學過水上救生,切不可貿然下水,以免造成溺水遺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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