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關心臺灣農業發展及農民權益的臺灣省諮議會尤松雄諮議員,建議有關宜蘭縣民眾申請搭排及放流水管理等問題,經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宜蘭縣政府反映,傾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轉知宜蘭縣政府關心重視並回復,表示民眾申請搭排及放流水管理事宜,已邀集相關單位依權責劃分並修正相關申請流程,將更可落實農地農用及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之目標,保障農民之權益。
尤松雄諮議員在臺灣省諮議會第6屆第3次定期大會第15次會議中,提案建議有關宜蘭縣民眾申請搭排及放流水管理等問題。經專案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宜蘭縣政府反映,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轉知宜蘭縣政府關心重視並函復,說明如下:
「依據水利法第63條第3條第2項規定『排住廢汙水或引取圳路用水,於埤池或圳路設施上或其界限內施設建造物,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之。』故廢污水排入農田水利會灌排渠道之准駁事宜,係屬本府權責。
前因民眾向宜蘭農田水利會提出搭排水申請履生爭議,故本府業於104年8月17日以府工水字第1040137280號函知相關單位,未來民眾申請搭排得直接向本府提出,相關申請流程如附『農田水利會灌排渠道排水申請流程圗』。
至於搭排農田水利溝水質標準,則仍需符合『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另灌溉專用渠道則禁止排放廢污水。」
案經省府洽詢宜蘭縣政府工務處水利科處理情形略以:自104年6月與宜蘭農田水利會協調結果,民眾申請搭排水同意之處理流程,係由縣政府受理,會同農田水利會勘查同意後,再由縣政府發核准函,目前僅排除灌溉溝渠部分之申請,已足維護農民興建農舍之權益。
林政則政委兼主席表示,臺灣農業對國家糧食安全、生態保育及農民生計的影響,都非常重要。行政院農委會以建構農業價值鏈為核心,進行產業及人、地、水資源結構調整,提升農業企業化經營與加值,積極培訓與鼓勵年輕人從農,促使農業升級轉型,為年輕人找更寬廣的路,及增加農民收益,受到許多肯定與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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